加州律师协会
最高法院委员会就法官向律师提供反馈意见征求意见
大法院司法伦理意见委员会将在2021年11月17日之前征求对法官在对律师的法庭表现进行反馈时考虑伦理问题的正式意见草案的意见。
加州最高法院司法道德意见委员会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McAllister街350号94102-3688
www.JudicialEthicsOpinions.ca.gov
邀请置评
[CJEO草案正式意见2021-018]
标题 司法伦理意见委员会 正式意见草案2021-018; 为律师法庭提供反馈 性能 |
行动要求 审阅并提交意见 2021年11月17日 提议的通过日期或其他行动 待定 |
准备的 加州最高法院委员会 司法伦理意见 尊敬的主席罗纳德·b·罗比先生 |
联系 桑娜歌手 委员会的律师 电话:415-865-7169 电子邮件:Judicial.Ethics@jud.ca.gov |
总结
加州最高法院司法道德意见委员会(CJEO)通过了一份正式意见草案,并根据《加州法院规则》第9.80(j)条和《CJEO内部操作规则和程序》第7(d)条批准其发布和公众评论。(规则9.80;CJEO规则.)在委员会考虑采纳最终意见或采取其他行动之前,公众可就意见草案提出意见。
CJEO草案正式意见2021-018在律师或律师的主管要求时,就司法人员是否可以对律师的法庭表现提供反馈提供指导。
在收到和审查意见后,委员会将决定意见草案是否以原始形式公布、修改或正式撤回。(规则9.80 (j) (2);CJEO规则7 (d))。请于2021年11月17日,并可按下列方式提交。
提交给委员会的所有意见均被视为非机密通信,委员会可酌情在CJEO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审查。(规则9.80(h)(1) & (4).)委员会收到的所有意见将由CJEO成员在对意见采取最终行动时仔细考虑,这可能包括批准起草的意见,批准修订的意见发表,或正式撤回意见草案。(规则9.80 (l)。)
CJEO背景
司法道德意见委员会是由加州最高法院设立的,旨在就司法部门、司法官员、司法职位候选人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提供司法道德咨询意见。(规则9.80(一个);CJEO规则1 (a))。在提供意见和建议方面,该委员会独立于最高法院、司法执行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和所有其他实体行事。(规则9.80 (b);CJEO规则1 (a))。该委员会有权根据《加州司法道德准则》、《加州宪法》、法规、规则、最高法院和司法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以及其他相关来源,就适当的司法行为发表正式的书面意见、非正式的书面意见和快速建议。(规则9.80 (e) (1);CJEO规则1 (b)(1))。
草案的意见
该委员会被要求就司法人员应律师或律师的主管的要求对其法庭表现提供反馈是否符合道德规范提供意见。
在所附的意见草案中,委员会得出结论说,《司法道德守则》并没有禁止司法人员向出庭律师或其主管提供法庭表现方面的反馈;然而,司法人员必须仔细考虑几项教规限制,并在这样做之前谨慎行事。司法人员在对法庭表现作出反馈时,不得:
- 从事被禁止的单方面通信(canon 3B(7));
- 对未决程序发表公开评论,或对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或听证会的非公开评论(第3B(9)条);
- 制造一种好感或偏见的表象(标准1、2和2A);
- 暗示任何人处于影响司法官员的特殊地位(2B(1));或
- 通过提供在诉讼中对一方有利的战术或策略建议或提供法律建议来从事指导工作。
该意见建议,选择就法庭表现提供反馈意见的司法人员必须避免讨论他们自己分配的事项,直到最后决议作出为止,也必须避免讨论其他法官或法院未决的事项。此外,选择提供反馈的司法人员必须确保任何反馈的实质性质和基调是中立的,并且必须对代表不同利益或观点的律师是平等的。当选择提供反馈时,司法人员还必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表明与任何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有特殊关系,并应避免作为律师工作绩效的评估者。最后,司法人员必须确保任何反馈不会给任何律师或当事人带来内部利益。
邀请置评
委员会将在2021年11月17日之前就所附的意见草案征求意见。意见可提交:
- 通过CJEO的网上评论表格;
- 电邮至Judicial.Ethics@jud.ca.gov;或
- 邮寄:
CJEO
加州最高法院司法道德意见委员会
麦卡利斯特街350号
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94102
评委会将在评议结束或结束后,在委员会网站上发表意见2021年11月17日,即在评议期间提交的意见。仅供委员会成员审查的提交意见必须明确标明为机密意见,不得在评议期结束后公布供公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