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不动产
Trs Ca。&地产季刊2015,第21卷,第1期
无害错误原则在加州及其他地区的应用
作者:Jessica A. Uzcategui, Esq.*
无害错误学说
“遗嘱”的传统定义正在发生变化。历史上,州法院坚持严格遵守法定遗嘱手续。在加州,严格遵守意味着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签署,或以立遗嘱人的名义,由另一个人在立遗嘱人在场并在其指示下签署。1加州法令还要求至少有两名证人,他们必须同时在场,见证立遗嘱人签署遗嘱或承认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的签名,并且每个人必须明白,被见证的文书就是立遗嘱人的遗嘱。2
加州也认可全息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只要遗嘱的签名和重要条款是立遗嘱人的笔迹。3.一份加州的全息遗嘱不需要注明日期,只要没有日期就不会让人怀疑另一份条款不一致的遗嘱是否会受到控制。